一、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临床教学是医学教育极为重要的阶段,是训练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加强临床教学工作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临床教学目标
第二条 临床教学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宗旨;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的教学;强化严肃态度、严格要求和严密方法(三严)的训练。通过临床教学,让学生早期接触临床,早期接触科研,早期接触社会实践(三早),使学生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 把医德教育放在首位。在临床教学全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医德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医德医风。
第四条 通过临床教学,培养学生具有较深的基础理论,较广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全面系统地搜集病史资料,准确、规范、熟练的体格检查,对疾病作出正确诊断和处理以及对危、急、重症的应急能力)。
第五条 临床教学要坚持在实践中反复学习、巩固和深化的原则。除必要的课堂讲授外,要更多的让学生接触病人,开展在教师指导下的床边教学和结合临床实际的自学。通过查房、讨论、处理病人等医疗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第六条 要使学生掌握常见病症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方法。教学应采取启发式。按照“重点讲够、难点讲透、指导自学”的原则,教给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第七条 出科时,学生必须具备较坚实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能正确地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包括危、急、重病的初步处理);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和心理治疗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 临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第八条 在内、外、妇、儿科设立教研室,教研室主任为教学工作责任人,对教学工作负全责。教研室主任必须高度重视临床教学工作,严格按教学大纲施教。教研室设教学秘书1人,负责临床教学的日常事务。
第九条 各教研室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明确规定教学的具体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
第十条 学生入科时要由教学秘书进行入科教育,学生除跟随老师参与日常诊治工作、熟悉基本工作等程序外,还要完成规范病历书写。
第十一条 各科要严格实习生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 为加强实习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临床基本功的训练,每个实习生应保证管理病床2-4张,实习生实行24小时负责制。在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的统一组织下,分别在医院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第十三条 各科应坚持每周至少一次教学查房,每两周至少一次教学病历讨论和讲座。实习生书写的病历实行带教老师修改制度,错漏多的应重抄,不合格的应重写。合格病历入病案室存档。
第十四条 教研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分析一次教学形势,每月总结布置工作。
第十五条 教研室应有计划地组织评教、评学和检查性听课。
第十六条 科教科全面负责临床教学的组织、协调、实施、督促和检查,将教学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定期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相关职能科室加强监督检查。
第四章 临床教学奖励
第十七条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使教学与奖金相结合。在评选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项工作中,都要把教学工作列为考核内容之一,以增强教学意识。
第十八条 教学秘书补助50元/月,临床授课费(仅限院内组织的教学讲座: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带徒讲座等)100元/次,由科教科每年一次核定、发放。
第十九条 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被评为院级的优秀教师享受院级先进的奖励待遇,被医学院评为优秀教师享受局级先进的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鼓励兼职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及撰写教学论文,医院年底对教改方案和教学论文进行评奖,并给予奖励,一等奖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之前相关规定同时失效,科教科具有最终解释权。
黄岛区中医医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黄岛区中医医院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实施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省卫生厅《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完善我院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加速卫生技术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夯实医院长远发展的基础,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望各临床科室一定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对象是毕业五年内的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专科住院医师,毕业一年以内的医学研究生。
- 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三基三严(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严格、严肃、严谨)理论知识培训,兼顾科研、教学、组织管理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 培训目的使住院医师掌握二级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原则上先定科后轮转,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生毕业3年、大专毕业5年内,按照医院规定的专业、时间在相关科室间轮转(详见医务科每年的轮转安排计划)。轮转结束后需到急诊科工作一年,轮转结束满两年后方可根据科室发展情况,安排外出进修学习。
第四条 住院医师培训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上级医师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法,医学专家和相应学科技术骨干要积极承担住院医师的带教工作,以带好住院医师为己任,言传身教,为青年医师树立榜样。
第五条 住院医师培训要重视医德医风教育,做到理论知识、临床工作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与专科培训相结合。
第六条 对于毕业五年以上优秀住院医师,鼓励科室设立住院总医
师岗位,使其担任一年的住院总医师(科室骨干优先)。
第七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办法。
1.科室考评
每一科室轮转结束,由科主任组织考评小组人员,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手册》内容进行考核,同时还要对住院医师医德医风、临床技能、教学能力作出综合评价。考核方式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医德医风的内容包括:①对工作的责任心、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劳动纪律的评定;②医疗作风的评定;③有否差错、事故。评为优或良者为合格,如医德医风不合格者,则该年该轮转中临床实践均不记学分。对临床技能如病史采集能力、全面体检能力、操作及手术技能,并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2.“三基三严”理论、技能考试
科教科每月随机抽取20名住院医师进行“三基三严”理论考试,实行闭卷、单人单桌考试,严肃考场纪律,随机抽取10名进行基本技能操作,每月公示考试结果,对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仍不及格者扣罚当月岗位考核奖300元,直至考试合格为止,对无故缺考、考场作弊者按不及格论处。
3.按《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大病历
毕业一年内的本、专科医师轮转到有住院部的科室时,每月需完成三份合格的手写中医或西医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两年内的本、专科医师每月需完成二份,三年内的本、专科医师及毕业一年以内的研究生每月需完成一份。所选患者病历为能代表所轮转科室常见疾病的典型病历,每月28日前需上交,科教科将定期组织专家或高年资住院医师进行评审、点评,对书写不合格者,每份病历扣罚当月岗位考核奖100元。
第八条 住院医师经考核合格者,由科教科按规定程序颁发我院
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继续接受培训或分流安排适宜工作。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之前相关规定同时失效,科教科具有最终解释权。
黄岛区中医医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黄岛区中医医院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三、师承教育管理办法
为加快我院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传承和创新中医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不断提高我院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培养一批医德医风良好、业务技术全面的中医药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现开展中医“师带徒”工作。为了做好我院中医师带徒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师承人员能系统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继承整理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独特经验,其临床疗效或技能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水平,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德优良的较高层次中医药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对象与要求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中医药工作,受聘担任初级(师)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及以上者。
2、年龄35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3、不担任行政职务,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师带徒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二)指导老师为我院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中医专家及院外邀请的全国知名中医。要求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能够完成继承教育任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五年内无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发生。要求指导老师认真制定教学计划与方案,本着传承和创新中医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教学,培养人才。
三、培养时间与要求
(一)师承学习周期为3年,师承人员必须与指导老师签订《黄岛区中医医院“师带徒”师承协议书》(见附件1)。
(二)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超过2名。
四、学习内容与形式
(一)学习内容
1、临床跟师学习内容及要求,师承人员3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内容:
(1)每周跟师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半天,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并应将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作出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临床体会,认真写好月记。月记主要反映每月跟师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学习心得体会或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交指导老师批阅。指导老师应做好对师承人月记、论文的点评和批改工作。
(2)学习期间每年独立完成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病案不少于20个。
(3)结业时系统整理指导老师学术流派思想和经验,并形成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材料,撰写相关论文不少于2篇。
(4)指导老师在带教期间,每周临床或实际操作带教时间不得少于3个半天,要对师承人员撰写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临床病案进行批阅、指导。做好平时考核。
(5)鼓励师承人对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疗效申报课题,进行临床研究,完成至少1项科研立项,使自己在全面继承老师学术经验的同时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理论学习内容及要求
经典理论学习主要以自学研修及院内集中业务学习为主,学习四大经典著作,同时做好学习笔记及心得。参加相关专业的外派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
(二)学习方式
采用临床跟师、独立临床实践与理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出师考核。
(一)平时考核每季度一次,主要由指导老师进行考核,科教科进行督促检查。平时考核主要检查师承人平时学习情况、月记以及老师批改情况,主要依据是《平时考核表》(附件2)。由科教科对继承教学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二)阶段考核每年一次,由科教科组织实施,按照统一的《阶段考核表》(附件3)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和考核。主要考核师承人员一年的临床学习情况、学习笔记以及老师批改情况。
(三)出师考核
1、考核方式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相结合;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综合成绩评定分为四个等级,90-100分为优秀,76-89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师承人综合笔试考核、实践技能考核的任何一部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
(4)年度考核经审查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三年结束后不得参加出师考核考试。年度考核材料和理论考试成绩均需妥善保管,并作为申请出师考核应提交的材料。
2、师承人员在3年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确有特殊原因,中断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并报科教科批准,可继续跟师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超过6个月的,合同自行终止,停止学习。师承人员正式跟师学习后,因指导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带教的,其师承关系自然终止。
六、结业要求:
师承人通过3年学习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 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某些疾病诊治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
(二) 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在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基础上,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三) 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四) 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病案不少于60份。每份病案必须反映诊疗全过程,体现跟师临床的真实记录,反映指导老师的主要经验和专长。
(五)完成本专业至少1项科研立项。
(六)结业时须提交结业学术论文。其内容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继承学习总体概况。二是学习收获与心得,不得少于5000字,主要是在整理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临床实践体会,提出自己的学术见解和创新观点。内容应全面系统、真实可靠、联系实际,充分反映指导教师的主要学术经验和专长。
七、指导老师为外邀知名专家的师承人,在从师学习期间,需认真学习中医四大经典、相关专业书籍以及指导老师的学术论著,完成读书笔记及学习体会,结业时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学术思想,发表2篇以上专业论文,至少完成一项科研立项。
八、补助及奖励
按以上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师承人员,每月50元学习补助,指导老师符合以上相关条件者每月50元教学补助,由科教科年底统一发放。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之前相关规定同时失效,科教科具有最终解释权。
黄岛区中医医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黄岛区中医医院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四、职工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
为及时交流学术信息,努力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扩大我院的学术影响,医院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国内各类学术会议。同时,为加强医院对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参加学术会议应本着“科学严谨,学以致用,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二条 学术会议是指以学术研讨为核心组织的会议,主要分为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重点学术会议、一般性学术会议、单位组织的研讨会四类;按主办单位不同可分为各级医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管理协会、各大医院、高等医学院校等学术会议。学术会议必须有明确的学术意义,对提升专业教学、研究水平有明显的积极作用,原则上主办方应为国家一级学会及其分会、省级学会或国内有影响的医院、医学院校,短期学习班原则上应为国家级。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职工申请公费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管理,凡自费参加学术会议和医院指派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境外(国外)学术会议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各级卫生行政、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学习不再此列。
第四条 选派职工参加会议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医院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申请参加的学术会议应与本人目前的专业工作岗位对口。
(二)担任各级学会委员及以上社会职务者可参加相应的学术年会,必须撰写参会论文,鼓励大会发言或主持汇报;参加学会会议的其他职工,必须向会议提交论文并入选,未有论文入选而又非特别邀请者,医院一般不予批准;省内短途会议、短期学习班或专题研讨班不在此列。
(三)入选学术文章的第一作者可参加会议;入选文章必须为未公开发表,题材和内容不得与本人已发表论文重复;同一学术会议、同一篇论文,原则上只派1人参加。
(四)医院将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重点专科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提供便利;同时医院特别鼓励青年职工积极参加省内各种重要学术会议。
第五条 医院鼓励职工利用科室、课题组的科研经费或自筹经费参加各类学术会议。
- 本着节约的原则,短途、中级职称以下人员参加会议应乘坐除飞机以外的交通工具,如特殊原因乘飞机出行需提前报院领导申请并同意;乘坐飞机应提前订票、选择低价机票;住宿应按会议安排标准住宿,不得住单人间或包住标准间。
- 凡收取高额会务费的会议以及各类高收费培训班或学习班,一般不准予参加;医院原则上不安排赴新疆、西藏、海南、港澳台地区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参加的学术会议,由院委会决定。
- 凡申请公费参加各级学术会议者,参会前均应填写《黄岛区中医医院职工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并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参会论文复印件,报院领导批准。
- 有课题经费人员且参加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交流会,其参会经费可在各自项目经费中开支。
第十条 经批准参加学术会议者的差旅费,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报销;会务费、资料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凭学术会议通知、参加学术会议审批表及票据报销。
第十一条 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报销流程:
(一)返院后应及时在医院登记参会的相关信息,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会议时间与地点、提交论文名称、本人在会议期间担任的角色(如大会或小组发言人、主持人、评论人)等。
(二)提交正式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论文汇编、学分证及会议照片3-5张,交由科教科复印存档,同一会议如有多人参会,则只需交一份材料保存。
(三)凭《黄岛区中医医院职工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相关费用票据等逐级签字报销。